FDA 已发布最终规则,将 NDC 统一为不带连字符的 12 位格式。企业应开始评估标签、条码、ERP、平台和经销数据的转换;FDA 说明,仅因格式转换本身,注册人不需要重新提交新的或更新的药品列名文件,也不代表要重新申请 Labeler Code。
药品列名信息发生变化后,应尽快更新,并最迟在随后到来的 6 月或 12 月更新周期内提交。对当年没有新增或更新的有效产品,企业仍应在 10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完成年度“无变化认证”;未按要求认证的列名可能被视为非活跃并从公开目录移除。
应根据谁作为标签商负责将产品引入商业流通、谁控制标签和产品列名来确定,不能仅按“谁生产”机械判断。品牌方、私牌经销商和合同生产工厂应在合作前明确 Labeler Code、NDC 列名、SPL 更新、年度认证和终止合作后的产品状态维护责任。